在澳洲,护士出了错应该怎么办?
2017-03-11
人非完人孰能无过。护士犯错误,尤其是给药错误,在临床是一个特别常见的现象。在澳洲,护士给错药的基本流程就是,护士需要写意外事故报告,通知医生和护士主管,根据医嘱严密监视病人,看有无副反应的发生;护士上交的意外事故报告,会先到科室的主管经理处,主管经理会个案各分析,在报告上加上自己的处理意见,再往高一级的部门(护理部或者人事部)上报;高一级的部门如果满意处理,就会存档,大部分的意外事故都在此处终结,除非有特别大的(主要指给病人的伤害方面)会继续上报,或者领导层开会分析,给出处理结果。
在澳洲,护理部或者人事部看意外事故报告的时候,最最不喜欢看到的就是:“这是护士的错,我们已经处罚了护士”。在护理部来看,这是科室领导推卸责任的做法。护理部更想要看到的是,科室领导如何归类这样的错误,如何进行错误分析,如何堵塞漏洞,避免下次同样的错误再度发生。从管理的角度来说,没有错误是人为的错误,几乎所有的错误都可以从管理的角度进行避免。
那么澳洲医院是如何从管理的角度来规避错误?比如病人在医院摔倒。如果是在国内,病人摔倒大部都要归责于护士没有看理好。然而,在澳洲,病人摔倒,各种原因的分类条目可多达一两百种。
例如病人在哪里摔倒的?地点来说,在走廊,在病房,在洗手间,还是在饭堂——如果一个地点反复发生摔倒,是否这个地方的安全措施需要加强?
比如增强灯光,贴醒目标语,增加扶手等;时间来说,是早晨,中午还是下午晚上?为什么这个时间段特别容易发生事故?是不是因为是交班时间,没有护士看护?交班期间的病人看护是不是需要制定额外的人员?
诱因来说,病人打算去干什么摔倒了?是着急去厕所?是要起身?是在散步?洗澡滑到了?着急去厕所,说明是不是厕所比较远?设施不够便利?还是病人自身疾病导致尿急?是否可安排床旁厕?起身摔倒,是不是因为病人血压有问题?健康教育是否做到?病人有没有按铃寻求帮助,病人如果不能按铃我们是不是要安排一个脚踏触板?洗澡滑到是不是因为没有防滑设施?病人是否具有自主洗澡的能力?
除此之外,医生也会参与问题的解决,病人是否有一些副作用是头晕的药物?病人的血压最近控制的好不好?是不是开了利尿药?病人是不是有一些感染?还有,为了把对病人的伤害减到最小,摔倒后的处理也要求很详细的记录,病人摔倒后意识神态如何,血压心跳如何,有无开放性伤口如何处理的,和家属是否交流了这次事故,家属反映如何。当然,这都是一个意外事故报告的很小的一部分,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考虑。综上所述,当一个领导把这些问题都考虑到了,护士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非常小的一部分了,甚至可以说,这只是一个意外,而不是护士的错误,如果有错,也是医院管理上的问题。
由于有这样大量的报告,医院得以总结,归纳,改进。如今澳洲医院,所有病人只要一进病房,护士马上评估摔倒指数,根据级别高低制定出个性化的防摔倒措施,医生也会根据摔倒指数,调整不同药物剂量,制定最适合的药物治疗方案。目前,由于管理上出现问题而摔倒的例子逐渐减少,大部分的摔倒都是老人本身疾病有变化的指证。再来说说给错药这档子事。给错药,也是要写意外事故报告的。和摔倒一样,给错药也分很多种类。我目前在一家医院做药物错误的调查,接触到大量的给药错误的案例,可以说,99%的给药错误,都不是由护士的直接错误导致的,护士,只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比如,某位护士在医嘱要求的时间栏应该签署自己的名字,表示给过此药,然而此栏是空的,那么无论此名护士是给过药忘了签名,还是没给药,都算做一个意外事故要求上报。处理要求先以病人为重,首先要联系护士确认此药给过没有,如果给过了就不用了,但仍然造成了一个安全隐患,比如会有下一个班的护士看药没给,没确认就又给了一遍,所以还是要先写一个意外事故报告寻求事故原因。如果没给则要求通知医生,确认晚给药对病人不会造成太大影响(尤其是胰岛素,过时间给胰岛素很可能造成病人低血糖),在经过医生确认后,调整剂量或者直接补上。这件事情原来是护士没给药,原来那页医嘱是一个独立页,没有和别的医嘱放在一起,被护士忽略掉了。
那么,以后该如何归放所有的医嘱?这是一个管理的问题。再来一个例子,一个医嘱,医生写了1/12,医生的意思是一个月给一次,然而一个护士却在自己的班上给了一次,理由是她理解为医嘱的意思是每12小时给一次。从此以后,这种2/52,12/24之类的写法在临床就被禁止了(一些严格的医院),如果医生想要表示一个月给一次,就必须写英文“一个月一次”,而不许写简写。在澳洲临床,任何混淆意义的表述方式,都是不被允许的,护士也要在不太理解的医嘱之前反复询问医生的意思,这个错误,主要是由医生的不规范书写造成的;再来一个例子,有一个护士把药物剂量给错了,当然最重要的是通知医生,首先保证对病人不会有太大影响,然后做意外事故报告,来找寻事故原因。我们发现此名护士有一些个人负性事件发生,那么科室经理决定给这名护士放几天假。
当然,也有护士给药造成严重后果的,这就比较麻烦了。但这种情况非常少发生,原因是,在澳洲,一些可能会造成严重副作用的药物,都要求双人核对,包括所有的注射用药,静脉注射,肌肉注射和皮下注射,所有的成瘾药物,所有的精神科药物,还有华法林类稀释血液的药物,血液制品,肠内营养混悬液之类的。当这些药物都进行了双重核对,错误的几率就大大减少了,而可以单人审核给与的药物,通常都无法对病人造成严重后果。对病人没影响的给药错误,加之护士本人又不是故意,通常都会有领导层在管理层面上寻找漏洞,而比较少责罚到护士。
管理层填补漏洞,比如,不支持生病的护士工作,给与带薪假,给家里有事的护士病假事假,不支持鼓励护士超时工作,连续工作六天的第七天强制休息,医院还提供帮助服务,对于任何的烦心事,都有一些志愿者提供帮助,比如找不到房子,医院能帮你找房屋中介,有法律纠纷,能帮你申请免费的律师。在临床,澳洲医院还严格限制护患比例,限制护士工作量(这不代表澳洲护士不忙啊),轮班之前,护士相互检查有无漏药漏签。还有重复对医生规范医嘱的教育,对于不规范医嘱护士不予给药,要求反复核对等等一系列的措施。
再说最极端的情况,就有这样的护士,连续很多次给错药,那么这可能就会被科室领导叫去谈话了,领导可能会问问你最近怎么了?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?需不需要假期,或者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?有问题就来解决问题。我也曾听说过年轻的刚工作的护士,直接坦诚说自己经验不足,就是不自觉给错药,有几次现在觉得没信心,那么护士长可能会安排个老护士跟着工作几周。还有一个海外护士也是连续给错了几次药,非常不巧的有一次一个药造成了不好的反应,而那个药本来应该两个护士检查她却一个人拿去给了,医院为她安排了技术评估,认为她应该再加强一下对澳洲规章制度的学习,她仍然在医院工作,但是失去了给药权,后来重新评估,通过了医院的审核,才拥有了继续给药的权利。这已经是我见过最重的惩罚了。当然,我说最重的惩罚不包括那些故意给错药的护士,故意的,那属于态度和人格人品问题,可能取消执照,严重就属于犯罪了。不在我今天讨论的范围。绝大部分的错误,只要不是故意的,偶尔一次,对病人影响不大,那么对护士本身也没什么影响。
还有一点很重要的,澳洲的意外事故报告制度,总结归纳很重要,只有把所有的错误都总结起来,才能更好的预防错误,减少错误,而不是一股脑的把责任都推给护士。但要求护士承认自己的错误,得让护士明白上报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她,而是为了避免让她或者别的护士继续犯错。因为在管理有漏洞的情况下,只能是轮到哪个护士是哪个护士倒霉了,医院觉得是找到了责任方,但错误仍然会来,真正受影响的是病人。在这一点上,澳洲做的很先进,预防是比惩罚更好的良药,我希望,将来别人来问我的问题能变成“澳洲医院怎么预防错误”,而不是“犯了错怎么惩罚错误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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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澳洲,护理部或者人事部看意外事故报告的时候,最最不喜欢看到的就是:“这是护士的错,我们已经处罚了护士”。在护理部来看,这是科室领导推卸责任的做法。护理部更想要看到的是,科室领导如何归类这样的错误,如何进行错误分析,如何堵塞漏洞,避免下次同样的错误再度发生。从管理的角度来说,没有错误是人为的错误,几乎所有的错误都可以从管理的角度进行避免。
那么澳洲医院是如何从管理的角度来规避错误?比如病人在医院摔倒。如果是在国内,病人摔倒大部都要归责于护士没有看理好。然而,在澳洲,病人摔倒,各种原因的分类条目可多达一两百种。
例如病人在哪里摔倒的?地点来说,在走廊,在病房,在洗手间,还是在饭堂——如果一个地点反复发生摔倒,是否这个地方的安全措施需要加强?
比如增强灯光,贴醒目标语,增加扶手等;时间来说,是早晨,中午还是下午晚上?为什么这个时间段特别容易发生事故?是不是因为是交班时间,没有护士看护?交班期间的病人看护是不是需要制定额外的人员?
诱因来说,病人打算去干什么摔倒了?是着急去厕所?是要起身?是在散步?洗澡滑到了?着急去厕所,说明是不是厕所比较远?设施不够便利?还是病人自身疾病导致尿急?是否可安排床旁厕?起身摔倒,是不是因为病人血压有问题?健康教育是否做到?病人有没有按铃寻求帮助,病人如果不能按铃我们是不是要安排一个脚踏触板?洗澡滑到是不是因为没有防滑设施?病人是否具有自主洗澡的能力?
除此之外,医生也会参与问题的解决,病人是否有一些副作用是头晕的药物?病人的血压最近控制的好不好?是不是开了利尿药?病人是不是有一些感染?还有,为了把对病人的伤害减到最小,摔倒后的处理也要求很详细的记录,病人摔倒后意识神态如何,血压心跳如何,有无开放性伤口如何处理的,和家属是否交流了这次事故,家属反映如何。当然,这都是一个意外事故报告的很小的一部分,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考虑。综上所述,当一个领导把这些问题都考虑到了,护士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非常小的一部分了,甚至可以说,这只是一个意外,而不是护士的错误,如果有错,也是医院管理上的问题。
由于有这样大量的报告,医院得以总结,归纳,改进。如今澳洲医院,所有病人只要一进病房,护士马上评估摔倒指数,根据级别高低制定出个性化的防摔倒措施,医生也会根据摔倒指数,调整不同药物剂量,制定最适合的药物治疗方案。目前,由于管理上出现问题而摔倒的例子逐渐减少,大部分的摔倒都是老人本身疾病有变化的指证。再来说说给错药这档子事。给错药,也是要写意外事故报告的。和摔倒一样,给错药也分很多种类。我目前在一家医院做药物错误的调查,接触到大量的给药错误的案例,可以说,99%的给药错误,都不是由护士的直接错误导致的,护士,只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比如,某位护士在医嘱要求的时间栏应该签署自己的名字,表示给过此药,然而此栏是空的,那么无论此名护士是给过药忘了签名,还是没给药,都算做一个意外事故要求上报。处理要求先以病人为重,首先要联系护士确认此药给过没有,如果给过了就不用了,但仍然造成了一个安全隐患,比如会有下一个班的护士看药没给,没确认就又给了一遍,所以还是要先写一个意外事故报告寻求事故原因。如果没给则要求通知医生,确认晚给药对病人不会造成太大影响(尤其是胰岛素,过时间给胰岛素很可能造成病人低血糖),在经过医生确认后,调整剂量或者直接补上。这件事情原来是护士没给药,原来那页医嘱是一个独立页,没有和别的医嘱放在一起,被护士忽略掉了。
那么,以后该如何归放所有的医嘱?这是一个管理的问题。再来一个例子,一个医嘱,医生写了1/12,医生的意思是一个月给一次,然而一个护士却在自己的班上给了一次,理由是她理解为医嘱的意思是每12小时给一次。从此以后,这种2/52,12/24之类的写法在临床就被禁止了(一些严格的医院),如果医生想要表示一个月给一次,就必须写英文“一个月一次”,而不许写简写。在澳洲临床,任何混淆意义的表述方式,都是不被允许的,护士也要在不太理解的医嘱之前反复询问医生的意思,这个错误,主要是由医生的不规范书写造成的;再来一个例子,有一个护士把药物剂量给错了,当然最重要的是通知医生,首先保证对病人不会有太大影响,然后做意外事故报告,来找寻事故原因。我们发现此名护士有一些个人负性事件发生,那么科室经理决定给这名护士放几天假。
当然,也有护士给药造成严重后果的,这就比较麻烦了。但这种情况非常少发生,原因是,在澳洲,一些可能会造成严重副作用的药物,都要求双人核对,包括所有的注射用药,静脉注射,肌肉注射和皮下注射,所有的成瘾药物,所有的精神科药物,还有华法林类稀释血液的药物,血液制品,肠内营养混悬液之类的。当这些药物都进行了双重核对,错误的几率就大大减少了,而可以单人审核给与的药物,通常都无法对病人造成严重后果。对病人没影响的给药错误,加之护士本人又不是故意,通常都会有领导层在管理层面上寻找漏洞,而比较少责罚到护士。
管理层填补漏洞,比如,不支持生病的护士工作,给与带薪假,给家里有事的护士病假事假,不支持鼓励护士超时工作,连续工作六天的第七天强制休息,医院还提供帮助服务,对于任何的烦心事,都有一些志愿者提供帮助,比如找不到房子,医院能帮你找房屋中介,有法律纠纷,能帮你申请免费的律师。在临床,澳洲医院还严格限制护患比例,限制护士工作量(这不代表澳洲护士不忙啊),轮班之前,护士相互检查有无漏药漏签。还有重复对医生规范医嘱的教育,对于不规范医嘱护士不予给药,要求反复核对等等一系列的措施。
再说最极端的情况,就有这样的护士,连续很多次给错药,那么这可能就会被科室领导叫去谈话了,领导可能会问问你最近怎么了?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?需不需要假期,或者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?有问题就来解决问题。我也曾听说过年轻的刚工作的护士,直接坦诚说自己经验不足,就是不自觉给错药,有几次现在觉得没信心,那么护士长可能会安排个老护士跟着工作几周。还有一个海外护士也是连续给错了几次药,非常不巧的有一次一个药造成了不好的反应,而那个药本来应该两个护士检查她却一个人拿去给了,医院为她安排了技术评估,认为她应该再加强一下对澳洲规章制度的学习,她仍然在医院工作,但是失去了给药权,后来重新评估,通过了医院的审核,才拥有了继续给药的权利。这已经是我见过最重的惩罚了。当然,我说最重的惩罚不包括那些故意给错药的护士,故意的,那属于态度和人格人品问题,可能取消执照,严重就属于犯罪了。不在我今天讨论的范围。绝大部分的错误,只要不是故意的,偶尔一次,对病人影响不大,那么对护士本身也没什么影响。
还有一点很重要的,澳洲的意外事故报告制度,总结归纳很重要,只有把所有的错误都总结起来,才能更好的预防错误,减少错误,而不是一股脑的把责任都推给护士。但要求护士承认自己的错误,得让护士明白上报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她,而是为了避免让她或者别的护士继续犯错。因为在管理有漏洞的情况下,只能是轮到哪个护士是哪个护士倒霉了,医院觉得是找到了责任方,但错误仍然会来,真正受影响的是病人。在这一点上,澳洲做的很先进,预防是比惩罚更好的良药,我希望,将来别人来问我的问题能变成“澳洲医院怎么预防错误”,而不是“犯了错怎么惩罚错误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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